作者:周伟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省政府文史研究馆作为统战性、荣誉性的机构,按照拾遗补缺、各展所长、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弘扬敬老崇文的优良传统,在存史资政、文化建设、统战联谊等方面,履行职责、发挥独特作用。组织馆员、研究员开展文史研究和艺术创作,传承、弘扬和创新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围绕文化建设的主要问题,深入研究、建言献策;开展统战联谊活动,发挥优势,以文会友,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为统一中国做出贡献;协助省政府和省委统战部,按照中央规定的范围、条件及程序,做好馆员的推荐、选聘任和解聘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馆为财务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省政府参公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我馆下设办公室、业务处、研究室(包含编辑部)、党总支四个处室。
1、办公室是负责协调馆内日常机关各项工作,保障机关的日常运转。负责文电、会务、财务、人事劳资、行政管理、机要档案、机关工会、财产、离退休人员、车辆管理和对外接待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重要报告、文件、讲话的起草和综合上报工作;承办馆员、研究员遴选的具体工作;负责馆内安全、保卫、保密、卫生、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业务处是为馆员、研究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服务的主要业务处室。承担馆员的联络、服务工作以及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承办业务会议、论坛、讲座、文史考察、书画创作及其他相关活动的组织服务;组织馆员参政议政,从事艺术研究、创作与交流;发挥馆员诗、书、画、印等专长,编史修志、著书立说、建言献策、文化建设;承办省人大、省政协有关提案;实施中央馆及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文史业务活动;承办我馆出版物的有关工作;负责馆内外交流以及海外联谊工作。
3、研究室(包含编辑部)是主要任务是编辑《甘肃文史》;组织推出优秀研究成果及作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4、机关党总支是负责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协助部领导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抓好机关党的廉政建设。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我馆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92.59万元,支出总计692.59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65.68万元、增长-8.66%,支出增加-65.68万元、增长-8.7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省社保局预算,不再纳入我馆预算。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3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5.75万元,占99.67%;其他收入2.14万元,占0.33%。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4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04万元,占68.76%;项目支出202.16万元,占31.24%;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5.39万元,较上年增加-9.31万元,主要原因是完成业务支出较好。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35.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87万元,增长-9.9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省社保局预算,不在纳入我馆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4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64万元,增长-8.0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纳入省社保局预算执行,不再纳入我馆预算执行。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1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及增加年终考核奖标准。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07万元,占79.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及增加年终考核奖标准;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65万元,占12.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40万元,占3.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00万元,占1.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5万元,占3.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4.18万元,较上年增加-27.2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由省社保局发放,不在再我馆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0.13万元,较上年增加-231.59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8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镜)业务,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2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镜)业务。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72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镜)业务。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2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6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6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公务接待费0.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文史馆到我单位文化交流和调研,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要求、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要求、节约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办公用房物业水电取暖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231.59万元,增长-82.21%,主要原因是严格要求、节约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主要是公车改革有3辆车准备报废未完成手续,1辆领导用车省机关事务局未收回。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节能饮水机、电脑等。
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10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馆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我馆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甘肃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