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馆内综合性文件、规章制度等研究的起草工作;
2.组织馆员、研究员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办理并回复;
3.举办文史论坛、讲座,弘扬民族文化;
4.组织馆员、研究员列席省人代会议和政协会议,完成省人大、省政协有关提案任务;
5.编辑《甘肃文史》,负责组稿、审稿、编辑、印刷、出版、发行等工作;
6.承办其他交办的任务。